初識沈光秀先生(筆名沈野)在民國七十五年六月間,當時他已是赫赫有名的《美華報導》雜誌社社長兼《第一家庭》雜誌社總編輯,有一次本人談到雜誌經營的理念,沈先生說他十分贊同,於是沈先生熱情邀約到他位於台北民生東路家裡,共商籌辦《獨家報導》雜誌事宜。
沈先生的意思是,他很想創辦一本屬於自己的媒體刊物,初步取名為《快報周刊》,和《美華報導》一樣都是大八開綜合雜誌,然而在其後有次餐敘中,本人壯著膽子向沈野說:「站在行銷的論點而言,我認為《快報周刊》霸氣稍嫌不足,應該取一個擁有權威的名字,配上震撼,勁爆的內幕新聞或獨家的報導較為妥當!」沈野先生一聽激動萬分抓著本人的手說:「小林!太棒了!就是你剛剛所說的 《獨家報導》」!就這個名字好!就這麼決定了!明天一早我們一起到新聞處登記(當時的處長唐啟明先生是沈先生讀政大時的同班同學)
終於,七 十五年十月廿日《獨家報導》正式問世!沈先生是創辦人,本人當任總經理,職司廣告與發行的推廣業務運作。《獨家報導》再沈野先生銳意經營下,業務蒸蒸日上,其內容包含時事,社會熱門話題,很受讀者歡迎,無論報攤上或髮廊裡,都是人們喜歡的休閒雜誌,尤其政論和時評,其立論尖銳,立場堅定,頗能引領輿論風騷,大八開雜誌因此成為當時出版業界的一大量點。
然而,時移勢易,《獨家報導》在經歷二十餘年風光後,港資進入台灣媒體市場,強調的內容是腥羶色,《獨家報導》頗受衝擊,雜誌日漸下滑,沈先生顯然已有心讓出《獨家報導》,民國九十六年底,本人陪他前往上海拜訪一位經營船務事業有成的吳姓台商,洽談雜誌的讓售事宜,可惜當時沈先生開價太高,未能成事,但是《獨家報導》並未停頓,照常出刊,據知當時沈先生身體健康已出狀況,加上又遭逢『璩美鳳事件』影響,《獨家報導》營運每況愈下。
本人一向以為,能夠和沈先生這樣具備文采又有生意頭腦的前輩一起創辦《獨家報導》,識本人榮耀。民國九十九年間,本人不忍看著《獨家報導》欲振乏力,決定再盡一份創刊元老的心力,希望能夠幫助《獨家報導》「振衰起敝」,本人逐於民國九十九年間向沈先生提出一份營運計劃書,沈先生欣然採納,回聘本人為雜誌業務執行長,並創造了兩個月營收貳百萬元的營運績效。當時沈先生的病況日趨沉重,同年四月中旬他到廣州做換腎手術,返台後發生排斥現象,意識清晰度已大不如從前,不久,本人在他臨終前去探望,沈先生一再囑咐我:「無論如何要再讓《獨家報導》再度發揚光大,重現昔日雄風,並要以關懷弱勢伸張正義為主要發行理念……」。沈先生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不幸溘然長逝,本人和《獨家報導》的緣分似乎到此為止,但是對於沈先生臨終前囑咐,卻一日不敢忘記。
民國一百零三年底,本人邀集志同道合之友人集資創辦《在地報導》雜誌(月刊),標舉「關懷弱勢族群,伸張社會公義」大旗,期望藉著《在地報導》平台,發揮媒體功能,為社會帶來更多正能量。
這可說是受到沈先生的感召,如今,《在地報導》已出版十四期,第十五期馬上就要出刊,為繼承當年《獨家報導》的精神,擴大對社會大眾服務的層面,本人又招集了一群有志之士,接著創辦《兩岸獨家》雜誌,也是月刊,但我們迎頭趕上時代趨勢,同步架設一個雜誌網站(twscoops .com),以補足紙本雜誌在新聞時效的不足,期盼《兩岸獨家》網路雜誌和紙本雜誌能夠相輔相成,為各類型閱聽大眾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務!
本社目前已由新團隊接下經營權,之前社長所發行的記者證全部作廢,將由本團隊全部重新發證,全部重新營運。
公司聲明
2022年8月5日
林承澤先生在外自稱獨家報導社長,對外進行收取會員費與其他營利行為,還有其他有關刑事責任,一切與本公司無關,此為林承澤個人行為,本公司與林承澤無關,林承澤一切行為皆為林承澤自己負責,對外宣稱的所有事情,跟本公司完全無關!!
獨家報導國際傳媒社 公告
本社社長林承澤先生於111年12月4日逝世,經營權由本社新任社長賴麒暐先生取得,之前由林承澤先生所發出的記者證全部做廢,由現在新團隊重新發證為主,本社在此聲明,如有有心人士在外假冒本設計者或自稱重要幹部,對外影響本社商譽,本社必採取法律訴訟之權利
1.本公司並無模仿獨家報導集團商標,此商標四個字由書法大師張炳煌所撰寫,之後由林承澤先生取得此商標使用權,本公司為獨立創始公司,跟獨家報導集團完全無關。
2.本公司並未在外隨意招募記者,此行為是林承澤在外個人行為,林承澤在外自稱是獨家報導社長,在外招搖撞騙,他個人行為一切與本公司無關。
3.販賣記者證之行為是林承澤在外自稱社長對外隨意販售記者證,並無經過本公司同意之行為,林承澤對外所做行為一切與本公司無關,本公司由民國111年8月5日已發聲明,林承澤先生在外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,並已公告公司官網。
4.林承澤先生於民國111年12月4日過世,他在外所做的一切違法行為皆與本公司無關,經營權目前已轉讓給現任社長賴麒暐經營,目前由新團隊經營,公司事務與前任社長完全無關,本公司將對此事提出妨礙名譽、妨礙商譽之提告,請貴公司撤下此公告。